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郭貝貝 記者 毛曉華)近期,不少犯罪分子通過“線上詐騙+線下取現+貨拉拉運輸”的方式進行網絡詐騙活動,以“高額投資回報”進行線上詐騙,讓受害者陷入“線下取款”回報率高的錯誤認識,采用“貨拉拉線下送貨”安全可靠的運輸方式,從而將受害者的財物收入囊中。近日,泰州海陵法院發布相關案例并提醒市民注意防詐。
2024年12月,劉女士報警稱自己因網絡課程學費退訂事宜,將取現的金額通過“貨拉拉”運輸到指定地點的方式被詐騙分子詐騙。經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依法偵查,將犯罪嫌疑人瞿某某、顧某某、傅某某、周某某、孫某某抓獲歸案,后海陵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海陵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24年12月中下旬,被告人顧某某經被告人瞿某某介紹結識其上線,后被告人顧某某聯系被告人傅某某、孫某某,三人在明知他人從事網絡犯罪的情況下,仍由被告人孫某某負責開車、被告人傅某某負責接收網絡詐騙犯罪所得的現金。2024年12月25日,被告人顧某某、傅某某、孫某某至揚州市接收現金四次,合計人民幣39萬余元。此后,幾名被告人又多次用貨拉拉轉移贓款。
法院認為,被告人瞿某某、顧某某、傅某某、周某某、孫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伙同他人予以轉移,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被告人瞿某某、顧某某、傅某某、周某某、孫某某分別被判刑并處罰金。
法官表示,物流人員在運營過程中如果遇到“人貨分離”的情形,務必高度警覺,嚴格核驗下單人員的身份信息,認真查驗貨物,一旦發現異常情況,請立即停止服務并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