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評論員/沈彬
為規范直播中涉及未成年人權利的事項,5月7日,中央文明辦、文化和旅游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網絡直播打賞 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诽岢觥敖刮闯赡耆藚⑴c直播打賞”、“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優化升級‘青少年模式’”、“建立專門服務團隊”等七方面的具體措施,并特別明確:禁止為未成年人提供現金充值、“禮物”購買、在線支付等各類打賞服務。
這是持續近兩年的直播行業監管中,首次提出針對未成年人保護的專項意見。相對于之前的治理措施,這次由中央四部門推出的《意見》針對性更強,手段更果斷,更突出了源頭治理、生態治理的理念。
此前,直播行業站到了互聯網的風口上,為無數人打開了“任意門”。通過小小的手機屏幕和未知的世界相連接,里面有光怪陸離、滑稽搞笑,種種“信息沖擊”和“視覺轟炸”,更有滾滾流量之下的紙醉金迷、一擲千金。直播打賞,從之前的刷火箭、刷游艇,到現在變成PK、連麥、“懲罰”,花樣翻新,刺激著人沉迷于對金錢的比拼,深陷多巴胺的狂歡。很多未成年人無法抵擋誘惑,迷失在互聯網直播的洪流之中。
“熊孩子打賞主播12萬”,“16歲女孩打賞主播,55萬家當揮霍一空”之類的新聞屢屢出現。除了責怪“熊孩子”,更不應該忘記,對未成年人實施“網絡保護”是《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的全社會的責任。未成年人不能揮霍父母的血汗錢,更不能被畸形的流量價值觀、拜金主義帶壞。要救救未成年人的“口袋”,更要救救未成年人的腦袋。
其實,近幾年來,針對未成年人群體、針對直播行業的規范規定已有不少。比如,2020年6月,國家八部門聯合印發《開展網絡直播行業專項整治和規范管理工作方案》;當年11月,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關于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確禁止未成年人打賞。但是,整個直播產業涉及利益主體眾多,一些主播、平臺心存僥幸,想繞開規矩,把手伸進未成年人的口袋。
此次《意見》放出一系列大招,包括:網站平臺應在本意見發布1個月內全部取消打賞榜單,禁止以打賞額度為唯一依據對網絡主播排名、引流、推薦,禁止以打賞額度為標準對用戶進行排名;平臺不得設置“PK懲罰”環節,不得為“PK懲罰”提供技術實現方式,避免誘導誤導未成年人。取消打賞榜單、限制高峰時段連麥、不得設置“PK懲罰”……這些強有力的技術限制措施,明確宣示不能再搞小動作、再打擦邊球,不許再對未成年人這一塊“市場”打主意。
除了技術層面的硬規范,《意見》還對平臺提出價值觀上的要求:各平臺要從“塑造什么樣的未來人”的高度,要從貫徹“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的高度,認識到規范網絡直播的重要性、緊迫性。
互聯網不是洪水猛獸,但絕不能成為誘惑未成年人的“網絡銷金窟”。這次四部門聯合印發《意見》,合力將直播行業帶上正軌,把“偏門”關上,讓孩子能夠從“正門”走進互聯網世界。為未成年人撐起一片綠色的直播空間,這是對新興的直播行業負責,更是對我們的未來負責。(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