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視聽大數據(CVB)最高收視率2.84%,最高收視份額10.83%,持續位列全國黃金時段電視劇收視率第一……今年3月初,中國首部環保司法題材電視劇《江河之上》火了。
《江河之上》以長江流域江蘇環境司法改革和環境資源審判實踐為背景,展示了我國司法保護生態環境的探索之路。劇中海阿平非法捕撈鰻魚苗案的原型,正是江蘇環境資源審判“9+1”機制改革后,南京環境資源法庭受理并開庭審理的第一起案件。
江蘇環境資源審判“9+1”機制打破了行政區劃,以生態功能區和流域為單位設立環境資源審判機構,是江蘇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的一個縮影。
南京環境資源法庭敲響“第一槌”
“捕撈方、收購方、中間轉賣方需共同承擔造成的鰻魚資源損失和其他生態資源損失,賠償責任600萬……”以海阿平為首的二十人,在禁捕期內,用網眼極小的張網,非法捕撈、買賣鰻魚苗8萬余條,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最終判處賠償600萬元。
這是《江河之上》里的場景,而海阿平團伙原型則是泰州靖江居民丁某等人。
時間回到2018年上半年,丁某等34人違反水產資源保護法規,單獨或結伙在長江干流水域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絕戶網”,非法捕撈鰻魚苗數量達5000多尾;2018年1月至4月,王某等19人明知道鰻魚苗是他人非法捕撈所得,仍通過隱蔽方式出售鰻魚苗達11萬多尾,隱瞞犯罪所得近200萬元。53名被告人分別因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承擔刑事責任。
△“特大非法捕撈長江鰻魚苗公益訴訟案”庭審現場
既要受到刑事處罰,還要對生態資源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2019年10月24日下午,剛成立不久的南京環境資源法庭對這起“特大非法捕撈長江鰻魚苗公益訴訟案”進行一審宣判,判決59名被告在相應的范圍內共同或者分別賠償造成的鰻魚資源和長江其他生態資源損失共計858.9168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這起案件不僅是南京環境資源法庭敲響的“第一槌”,更是全國首例判決從捕撈、收購到販賣長江鰻魚苗“全鏈條”承擔生態破壞賠償責任的案件,創設了環境資源審判中的全鏈條追責規則。
拿下多個全國首創,江蘇首創“9+1”機制
說起南京環境資源法庭,不得不提到江蘇法院環境資源審判“9+1”機制。
眾所周知,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后果具有流域性、區域性、系統性特征。環境資源案件的一大特征是跨區域性。2019年,江蘇法院全面啟動新一輪環境資源審判機制改革,在全國率先建立跨行政區劃環境資源審判“9+1”機制。
什么是“9+1”機制?
△江蘇環境資源審判“9+1”機制設置圖
“9”是指按照江蘇省政府對江蘇生態功能區的規劃方案,以生態功能區和流域為單位,設立的9個生態功能區環境資源法庭,跨設區市集中管轄全省基層法院受理的環境資源案件;“1”是指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設立的南京環境資源法庭,集中管轄全省中級法院受理的環境資源案件。
△“9+1”環境資源審判機制改革獲評全省政法工作優秀創新成果特等獎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9+1”機制運行以來,江蘇法院審理了一批在國內和國際上具有影響力的重大案件,其中9件案例入選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發布的中國環境司法裁判案例;7件案例入選最高法院環資類指導性案例,入選數量均居全國第一。
為何江蘇法院能辦這么多環資類精品案件?
“與其他類型案件相比,環資類案件相對較少,但對法官專業水平要求較高。”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馬杰說,得益于江蘇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起步較早,形成了一支具有一定審判經驗的專業化審判隊伍。“推行‘9+1’機制后,隨著案件進一步集中到少數法官手中,法官的業務能力進一步增強,為辦理更多精品案件創造了條件。”
除了確立全鏈條追責外,江蘇法院還率先確立了損失整體性認定、“環境信息不利推定”“船舶污染綜合認定”等裁判規則。
△黃海濕地環境資源法庭巡回審判
此外,在生效判決的執行方式上,江蘇法院推出多個全國首創。比如,在全國首例由省政府作為原告提起的海德公司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中,首創“分期付款”;在“勝科公司污染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中,首創“現金+全域修復”賠償方式。
2023年,“9+1”機制有新變化。江蘇法院在堅持“9+1”機制原有特色的基礎上,根據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發展要求和各地環境治理實際需要,推進專門審判機構向基層延伸,增設大運河環境資源法庭、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吳江汾湖法庭等5個基層法院環境資源法庭。
今年7月2日,滆湖環境資源法庭在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法院正式掛牌成立,這意味著江蘇法院新增的5個基層法院環境資源法庭均已落地啟動。從9個生態功能區環境資源法庭到14個生態功能區環境資源法庭,江蘇環境資源審判力量日趨完善。
△太湖流域環境資源法庭巡回審判
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江蘇持續深化司法體制改革
環境資源審判“9+1”機制只是江蘇司法體制改革的一個縮影。
深化訴訟制度改革,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改革,出臺辦理認罪認罰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在全國率先建立非訴訟糾紛解決綜合平臺……江蘇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成績斐然。
在全國率先實現三級法院少年審判機構全覆蓋,設立首家地方勞動法庭,知識產權法庭、國際商事法庭數量位列全國第一,率先以省域為單位開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市縣兩級公安機關全面建成應用執法辦案平臺……江蘇省司法機關將公平正義作為生命線,以各項創新舉措,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2023年全省訴至法院的民事糾紛240.5萬起,通過訴前分流,成功調解120.7萬起,同比上升90.1%,訴前調解成功數首次超過民事一審新收案件數。
江蘇公安機關出臺“一體化、智能化、精細化、合成化”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建設指導意見,先后命名12家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建設示范點,建立案件集中辦理、警種合成作戰、同步審核監督的一站式執法辦案管理新模式。
全省檢察機關在全國首批開展監獄巡回檢察工作試點,改派駐式檢察監督為“巡回+派駐”相結合的檢察監督機制。從2018年巡回檢察試點至2023年7月,江蘇省檢察院組織對監獄開展了6輪跨市交叉巡回檢察,實現對省內27個監獄跨市交叉巡回檢察全覆蓋。
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江蘇積極探索“訂立規矩、重塑習慣、涵養法治”的法治社會建設江蘇模式,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江蘇開展法治惠民工作已近20個年頭,法治惠民堅持以人民至上,運用法治思維,從法治建設的小切口和群眾身邊小事著手,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市縣鄉三級全面建成實體化運行的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創新開展“精網微格”工程,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一站式”平臺建設,持續擦亮“援法議事”“有事好商量”“蘇解紛”等品牌。基層治理更主動、更精準、更高效、更惠民,95%以上矛盾糾紛在基層化解。
“改革與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全面深化改革,堅定不移地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江蘇一直在路上。
現代快報/現代+記者 孫蘇皖 顧元森
(法院供圖)